一、严重不良事件(SAE)报告
1.在本中心开展的药物临床试验,除研究方案中另有规定外,研究者应当在获知严重不良事件(SAE)24小时内,立即向申办者、机构办、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书面报告,并随后及时提供详尽、书面的随访报告。
2.填写报告时,应保证报告内容完整、准确,并使用满足国家要求的标准化表格,需注意保护受试者隐私。
二、可疑且非预期严重不良反应(SUSAR)报告
1.申办者需要向研究者、机构办、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SUSAR,并遵循以下原则:
(1)对于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,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7天,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、完善随访信息。
(2)对于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,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,但不得超过15天。
(3)申办者在首次报告后,应继续跟踪严重不良反应,以随访报告的形式及时报送有关新信息或对前次报告的更改信息等,报告时限为获得新信息起15天内。
2.递交内容
(1)电子版资料:申办者发送电子版SUSAR报告及SUSAR列表(见下载专区)至机构办档案管理员邮箱(bdyzxgcpda@163.com),邮件标题命名为:“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编号+ SUSAR”。
(2)纸质版资料:申办者按照要求先递交至本中心研究者,研究者及时签收审阅后,递交至机构办。
3.SUSAR报告原则上应为简体中文。英文版的原始资料,第一时间可递交英文版的报告,后续将中英文报告配合递交。
三、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(DSUR)
1.申办者在研发期间应当至少每年递交一次安全性更新报告。
2.递交内容
(1)电子版资料:申办者发送电子版DSUR报告及DSUR列表(见下载专区)至机构办档案管理员邮箱(bdyzxgcpda@163.com),邮件标题命名为:“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编号+ DSUR”。
(2)纸质版资料:申办者按照要求先递交至本中心研究者,研究者签收审阅后,递交至机构办。
3.DSUR报告原则上应为简体中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