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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构立项流程
2023.07.24
1.递交电子版立项资料
按照《药物临床试验立项资料目录》(目录及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审批表,见下载专区),将电子版立项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机构办主任邮箱(bdyzxgcpwy@163.com)和机构秘书邮箱(bdyzxgcplfl@163.com),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“立项申请+试验药物名称+申办者”。

2.立项资料审核
(1)机构办对电子版立项资料进行审核,审核结果于5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反馈。
(2)申办者、CRO、主要研究者根据机构办立项审查意见,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、补充资料,将修改后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机构办主任邮箱(bdyzxgcpwy@163.com)和机构秘书邮箱(bdyzxgcplfl@163.com),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均命名为“立项修改+试验药物名称+申办者”。
(3)电子版立项资料审核无误后,机构办于2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发送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接洽函》和项目编号,项目编号将作为试验项目在我中心唯一项目识别用于项目溯源、合同编号、财务结算。
申办者/CRO收到《药物临床试验伦理接洽函》后,即可向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对接伦理审查事宜,同时可与机构办沟通拟草试验合同。

3.递交纸质版立项资料
(1)电子版资料补充完整后,按照要求递交纸质版文件。申办者/CRO应当保证纸质资料与电子资料的一致性。纸质版的每项文件均需用隔页纸隔开(隔页纸数量不少于文件目录项目数),并与递交文件目录一一对照。文件采用黑色75mm快劳夹装订,文件夹侧边写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。
(2)机构办对纸质材料进行审查,审查结果于3个工作日通过邮件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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